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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享受待遇的暂行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南宁高新区电子政务网  发布时间:13/12/2007 0:00:00  点击:
   

 

    为建立一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快高新区发展步伐,对引进到南宁高新区机关或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如下待遇:

 

一、到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按需要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

二、准予其配偶、子女、父母随迁户口,协助解决配偶调动及子女入托上学问题。

三、签约服务5年以上者(5),发给一次性安家补贴:硕士30000元;博士60000元。

四、对获得博士学位者提供工作用车。

五、对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对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高新区管委会每年提供一次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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